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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17|为什么今天的基督徒不遵守利未律法

马太福音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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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约律法的目的、局限与预表出发,说明耶稣如何成全律法,以及基督徒为何在新约中靠圣灵活出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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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今天的基督徒不遵守利未律法?

福音派教会中,牧师和教会领袖们总是非常坚定地宣称,我们不再需要遵守旧约中的利未律法。然而,这一立场往往是建立在一种默认的前提上。当进一步追问时,答案却变得模糊不清。

我们可以清楚地指出摩西律法中的各样诫命,但问题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可以不再遵守这些律法?深入探讨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区别,以及利未律法的目的,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这些律法本身是好的,但如今我们拥有更美之物。

利未律法的目的是什么?

神借着摩西赐下利未律法,是为了给刚从埃及奴役中被救赎出来的以色列人一个关于命令、礼仪与道德的生活系统。利未律法主要出现在《利未记》中,也部分见于《出埃及记》和《申命记》。

律法本身并不能拯救人——神早已通过逾越节和出埃及的神迹将以色列人拯救出来。律法的目的,是教导以色列人如何作为神的圣洁子民生活,与列国分别出来,归属于耶和华。

神吩咐以色列人建造会幕,使祂可以住在他们中间。然而,神是圣洁的,人是有罪的,因此必须有一种方式,让这群自私败坏的人可以持续与神同住而不被灭绝。律法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立的。会幕中至圣所外的厚幔子,将神的同在与百姓隔开。

律法中的道德命令彰显出如何以尊重神的形象来爱人。这些命令包括如何敬重父母、公平对待他人、保持性纯洁,以及怜悯穷人和寄居者等。

律法中的礼仪与献祭,则象征着神对人内心真实悔改、敬拜与洁净的要求。献祭提供了一种暂时遮盖罪的方式,并教导人罪的代价是死亡。每年赎罪日(即“赎罪日”或“赎罪大日”),大祭司进入至圣所,为以色列全民赎罪。

这些命令帮助以色列作为一群分别为圣的民族生活,专心敬拜独一的真神,成为地上的“天国缩影”。律法是为一个特定的民族(以色列)和一个特定的地域(应许之地)而设立的。神应许,如果他们顺服律法,就在地上赐下丰盛的祝福;若他们背弃祂的约和律法,祂也必将他们赶出那地。

但大多数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这套体系最终失败了。

利未律法在旧约中的局限性

以色列人很快就违背了律法。摩西上西奈山仅仅几日,他们就在亚伦带领下制造了偶像——金牛犊,并敬拜它,取代了刚刚拯救他们脱离埃及和红海的真神。这种背叛在整个旧约中屡屡重演。以色列或犹大常陷入拜偶像和罪恶之中,偶尔才在先知的呼唤下回转。

从以赛亚开始的众先知,指出了利未律法的不足。尽管律法是圣洁、良善、出于神的,但百姓常常只是出于义务去遵行,形式化地守礼仪,而内心却离神甚远。他们照着律法献祭、守节,却以为这就够了,而不真正悔改。先知们不断指出这种虚假的信仰,强调神所要的是发自内心的爱与顺服,以及公义的行为。否则,这些外在的宗教行为毫无意义。

神借着《以赛亚书》1章11至17节宣告:“我厌烦你们所献的燔祭……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他们虽然献祭,却欺压弱者、压迫穷人。

《何西阿书》6章6节记载神的话:“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

同样的,《阿摩司书》5章21至24节中,神说:“我厌恶你们的节期……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通过众先知,神反复拒绝那些没有真诚悔改与仁爱作为根基的宗教行为。

先知们指出:利未律法无法真正改变人的内心。外在的传统无法塑造内在的生命。那些礼仪本就不是终点,而是预表更大的需要——人需要的是内心的更新,而非仅仅形式的遵守。

因此,先知们也开始讲到一个不同的、将来的“新约”。神在《耶利米书》31章31-34节中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不是刻在石版上,而是写在心里。

神在《以西结书》36章26-27节也应许:“我必赐你们一个新心,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既然耶稣是神的儿子,那么祂关于律法的教导,也就不足为奇了。

耶稣如何看待利未律法?

作为基督的跟随者,耶稣关于律法的教导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耶稣肯定了律法的良善和神圣起源,但他宣告自己来是要“成全”律法:“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 5:17)耶稣亲自遵守、完成并实现了律法与先知的预言与目的。

耶稣并没有废弃律法,而是通过完美地活出律法、揭示其真正的内涵,来完成了律法的使命。

在同一段经文中,耶稣扩展了律法,揭示他所带来的“内心之律”。他多次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例如,他引用“不可杀人”的命令,却将问题指向人心中的怒气(马太福音 5:21-22);他同样谈到奸淫,指出内心的情欲才是真正的问题。耶稣呼召他的门徒拥有耶利米与以西结所预言的“心中的义”,即从内心顺服神的律法。

正如先知们一样,耶稣也责备那些滥用律法的犹太宗教领袖。他们教导一种律法主义的制度,却忽略了神真正的心意——怜悯与公义。耶稣揭露他们的假冒为善,教导人顺服神应出于爱。他挑战犹太人对律法的传统理解,比如在安息日治病(马可福音 3:1-6)、与税吏一同吃饭等。耶稣并未违背律法,而是通过怜悯穷人、医治病人、呼召人悔改、重生而真正“成全”了律法。

最终,耶稣以自己作完全、一次永远的献祭,完成了律法的祭祀制度(希伯来书 10:10)。耶稣并不是重新诠释律法,而是通过成全它而成为律法的本体。他是赐律法者。借着他的工作,信徒不再靠守律法来获得义,而是靠着圣灵而活——那是生命之灵的律,是自由之律——使人由内而外地更新。

新约中的使徒如何看待利未律法?

新约的作者们清楚地区分了利未律法与基督的工作。律法确实有其目的,但从未被设定为带来救恩的途径。

保罗受教育于法利赛人之下,对律法极为熟悉,也曾因热心律法而迫害基督徒。然而,他深知律法的危险。保罗承认律法是良善的,但却无法使罪人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 3:20)事实上,保罗指出,律法虽出于神,但神的目的正是要借着律法显明我们需要更大的恩典——就是基督(加拉太书 3:24)。

《希伯来书》说:“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 10:1)在基督里,我们得着了原本所预表的真实。正如《希伯来书》和保罗所强调的,我们为何要回到那些无法改变人心的空洞仪式呢?《希伯来书》指出,新约远比旧约荣耀得多。

同时,新约作者也清楚表明,神的道德标准从未改变。耶稣和使徒都坚守爱、正义、公义、圣洁与性纯洁的教导。保罗常常重复旧约的道德命令,比如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拜偶像(见罗马书 13:8-10;哥林多前书 6:9-11)。

但保罗和其他使徒明确否定了仪式性的要求,比如割礼、饮食条例、或圣殿献祭——这些在称义上已经无效。歌罗西书 2:16-17 劝勉信徒(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在新约之下,基督打破了人与神之间的隔阂。圣灵住在我们心里,比神曾经住在至圣所中还要真实。因此,外在的仪式已无实际意义。而我们如今的“道德生活”是源自我们所跟随的公义之神。靠着圣灵、凭着信心而活,信徒可以活出分别为圣的生命,正如神起初的设计。

为什么基督徒不遵守利未律法?

第一,律法从未被设定为人类与神之间最终的关系方式。律法失败了,因为它依靠人的行为来维持,而人本性败坏、有罪。神借着律法显明罪的咒诅、人类堕落的结果,以及人的无能为力。“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罗马书 8:3)律法要求义,但我们做不到。那么,我们为何还要紧抓这样一个体系呢?

第二,耶稣已经完全成全律法。因此,跟随耶稣本身就是跟随律法,因为律法的本质就是他。如今,这不再是条文的遵守,而是一种关系——正如神在伊甸园中原本的设计。基督是完全的献祭、终极的大祭司,也是整部旧约律法的终极目标。与他同行,我们也就成全了律法,不是靠外在行为,而是靠圣灵。

第三,我们如今拥有更美之物——新约,而神并没有让这个新约失败。它是永恒的,基于基督完工的救恩。《希伯来书》8:6 教导我们:“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我们不再活在刻板的律法之下,而是活在圣灵里,靠着圣灵去爱神、爱人——这正是律法的核心(罗马书 13:10)。

我们不再需要“影子”和“象征”,因为我们拥有真实而永恒的本体——基督自己。他是我们的义,是我们通向神的道路,是我们活出圣洁与公义的能力。

利未律法曾在特定时间、特定民族中起了重要作用,指出人类需要基督。既然如此,就让我们回应律法最终的呼召——归向耶稣。

愿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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