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骄傲
所有圣经人物中,也许最令我们反感的莫过于耶稣比喻里自义的法利赛人,他求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18:11)。但讽刺的是:当我们谴责他时,也极易落入同样的自义里。
今天我们将谈论骄傲之罪——不是普遍意义上的骄傲,而是对基督徒特别形成诱惑的骄傲表现。我们将谈论道德自义的骄傲、正确教义的骄傲、成就的骄傲。骄傲的问题在于:我们可以看出别人的骄傲,却无法察觉自己的骄傲。请让我们一起祈求神,将“祂”在我们生命中看到的骄傲,显明给我们每一个人看。这个话题很重要,因为彼得和雅各都警告过:“神阻挡骄傲的人”(雅4:6;彼前5:5)。
道德自义
耶稣比喻里的法利赛人的骄傲,我们叫做道德自义。这是一种鄙视他人的道德优越感。此类骄傲不只信徒会有,在政界、文化界的自由派、保守派中也会存在。例如,不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还是其他领域,任何自认为站道德高地的人都可能陷入道德自义。可悲的是,自义在保守的福音派信徒中非常普遍。
当社会公开犯下或纵容大逆不道的罪,如淫乱、堕胎、酗酒、吸毒、敛财、动辄离婚、同性恋生活方式,以及其他无法无天的罪时,我们很轻易就陷入道德优越、自以为义的罪。我们不犯这些罪,所以觉得自己道德高尚,看到有这些罪行的人,就多了几许厌恶藐视。我并不是说这些摧毁社会道德架构的罪不严重。。我也尊重当代基督徒领袖,尊重他们发出先知般的声音抗击罪恶。但我们也陷在罪中,陷入道德自义中,继而藐视犯罪的人。其实,耶稣讲法利赛人的比喻,就是对“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路18:9)说的。
道德优越的骄傲也许是最普遍。虽然如此普遍,却由于我们或多或少都有此罪,也就难于辨识了。而且,在谈论社会变得多么糟糕时,我们似乎得到一种变态的乐趣。若参与这样的谈话,有这样的想法,就很容易陷入道德优越的骄傲之罪中。
那么,该如何防备自义的骄傲之罪呢?首先,在“若非神的恩典,我亦不免如此”的真理上,培养一种谦卑的态度。虽然这种说法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话。我们若可以正直地生活,特别是我们信徒若可以追求正直的生活,都只是因为神的恩典在我们里面涌流不息。没有人生来正直。我们都不得不和大卫一起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所以,当别人犯下我们所谴责的可耻罪行时,不要感到道德优越。我们应当深深地感激神,是祂的恩典使我们远离这样的罪恶,把我们从这样的生活方式里拯救出来。
防备自义的骄傲的另一个方法是,在神面前把自己和自己生活的罪恶社会看成一体。犹大被巴比伦所掳时期过去后,很多犹太人回到犹大地,精通摩西律法的书记员以斯拉也回去了,他把上帝的律法讲授给他的百姓。圣经说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拉7:10)。显然以斯拉是虔诚人,他的一生堪作楷模。
然而,当意识到百姓中有一些根深蒂固的罪时,即使他自己没有犯那些罪,他也把自己和众民的罪认同起来。请思考记载在以斯拉记9:6的祷告:“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请注意在认罪的时候他如何把自己也包括进去:“我们的罪孽”和“我们的罪恶”。若看到社会道德日益沦丧,我们就需要有以斯拉的态度。若这样做,就可以远离自义的骄傲。
正确教义的骄傲
和道德骄傲联系紧密的是教义骄傲,教义骄傲的前设是:无论我的教义信念是什么,都是正确的,持守其他信念的人在神学上都低我一等。重视教义的人最容易染上这种骄傲。无论是循道宗,还是加尔文宗,推崇时代神学,还是信奉恩约神学,或是拥抱兼收并蓄神学,这都无关宏旨。我们都认为自己的教义是对的,鄙视有不同信念的人。在这类骄傲上,还有人认为教义无足轻重,也就很反感我们这些看重教义的人。换句话说,这种骄傲是对自己特殊信念系统的骄傲,无论这信念系统是什么,它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靠着自己的信念,在灵性上超过了持不同信念的人。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8章碰到能不能吃祭祀之物的问题时,曾讲过这种骄傲。有些哥林多信徒认为,吃祭祀之物是信徒的自由。保罗并不反对这个结论,但他的确因为这些人由信念而生的教义骄傲责备他们。保罗写信对他们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保罗同意他们的“知识”(关于吃祭祀之物的教义信念),但反对他们的教义骄傲。“知识”让他们自高自大。
若你的加尔文主义(Calvinism)、阿明尼乌主义(Arminianism)、时代论(dispensationalism)背景,或你对末世的看法,你对所有教义信念的蔑视,使你觉得自己在教义上优于持异议的人,你大概就犯了教义骄傲之罪。这不是说我们不该寻求圣经真理,不应当对圣经的教导形成教义信念,而是说我们需要以一颗谦卑的心保守自己的信念,也认识到有很多虔诚的、精于神学的人有不同的信念。
有时候我们很不同意某些书中的观点,或者某些人的观点。我们可以说:这些是‘我不同意的地方’,而不是对方错误的地方。也许到天堂后会发现原来是我们错了。
这么说,是否意味着我的信念就不如以前深了?绝对不是。我们持守信念的时候要带着一颗谦卑的心,我们尊敬那些书的作者,或者对面说出他观点的人,就如同尊敬与我在成圣教义上持相同看法的人。
这部分的要点是指出教义骄傲的危险,驱使你真诚地考虑这是不是你“接纳”的众罪之一。你若觉得自己可能纵容了这样的罪,我的建议是记住哥林多前书8:1和用它来祷告:“知识叫人自高自大”。然后,锁定易于教义骄傲的具体领域,祈求神使你既有能力保守信念,又怀着谦卑真诚的心。
成就的骄傲
圣经教导说,无论何事,努力和成功之间有普遍的因果关系,学术、竞技、商业、专长等都是如此。例如箴言13:4说:“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保罗劝诫提摩太在事工上“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保罗自己在服侍时也毫无保留(见林前9:26-27;腓3:12-14)。
然而,圣经也教导我们,任何事情上的成功都在神的绝对掌管之下(见撒上2:7;诗75:6-7;该1:5-6)。正如撒母耳记上所讲的:“祂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两个学生学的是同一个专业,都努力学习,然而一个卓越不凡,拿了最高分,而另一个几乎过不了平均线。为什么如此不同?神赐予一个孩子更多的智力,或把一个孩子放在处境艰难的家庭,刺激他的智力发展。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任何方面取得成就或成功的能力,最终是来自神。
我们之所以要为成功感谢神,是因为神给了我们成功的力量。世上根本没有“白手起家的人”,即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取得成功的人。从人的观点来看,成功似乎全靠一己的坚韧和努力,但是谁给了他成功的创业精神和商业头脑?是神。
保罗对骄傲的哥林多人这样写道:“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所以,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没有一样不是,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从神得来的礼物。我们的智力、天赋、才能、健康、成功的机会,全都来自于神。我们的成功所需要的一切,没有一样不是领受得来的,没有一样不来自于神。
那么,我们为什么夸口呢,但又不想显得骄傲?如此种种的原因,都在于我们没有承认成功的来源是神。是的,你付出了辛勤汗水,但谁给了你成功的欲望和能力?谁祝福了你的努力?最终,一切都来自于神。
我很讨厌喜欢吹嘘的人,这种人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在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成功,是源于他的苦干。你会想这种人一定是非信徒,这样的言论若出自信徒之口,就真无礼了。不吹嘘的人虽然说话温和,但如果谈到自己的成功,谈到孩子的成功,却不承认神丰厚的赐福时,在神眼里就和吹嘘的人一样可憎可厌。
所以,没有承认成功最终源于神,就容易因为成就而骄傲,这并不荣耀神。这种骄傲是罪——当然,它是很微妙的罪,但仍然是罪。
因为成就而骄傲的另一面是对认可的过度渴望。所有人都会异常珍惜因为杰出的表现而得到的赏识,或在工作中、教会里多年忠诚的服务而得到的赞美。然而如果表现杰出却仍得不到认可,我们的态度将会如何呢?我们愿意默默无闻地劳作,就像为神而作,还是因为缺乏认可而变得牢骚满腹?
源自圣经的两项原则可以帮助我们防备对认可的罪恶欲求。第一,我们要记住耶稣在路加福音17:10所讲的:“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出色地完成任务或长时间忠诚服务后,我们的态度应该是:“所作的本是我应分做的。”
第二,我们应该学会,所有的认可不论直接源于何处,最终都源自于神。神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见诗75:6-7)。这两个原则加在一起,我们就会说:“一切都是恩典。”我本不配,所得到的一切(包括认可)都是神的恩典。因此,若没有得到,我也不会愁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