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与十字架
士师记十四章十四节: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圣经中唯一明确标记的谜语
整本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包含了比喻、预言、箴言、寓言、诗歌等多种文学形式。但有一种文学形式只出现过一次,那就是谜语。士师记十四章十四节记载的,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是整本圣经中唯一一个被明确标记为谜语的内容。这值得我们停下来想一想。如果神默示的这本圣经只收录了一个谜语,那么这个唯一的谜语到底在讲什么?
参孙的婚宴在亭拿举行,持续七天,这是当时非利士人的婚庆习俗,而不是以色列人的传统,经文中用来描述这场宴席的希伯来语词汇 Mishteh,特别与饮酒相关。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聚餐,而是一个以喝酒为中心的宴会。对于一个拿细耳人来说,出现在这种场合本身就已经是问题了。经文说,有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做他的陪伴。这三十个人是谁?全部都是新娘那边凑来的非利士人。参孙自己的这一方一个朋友都没有,没有任何以色列人跟他一起下到亭拿来参加他的婚礼。一个人在自己的婚礼上连一个朋友都没有,这说明他在以色列人当中已经极度孤立了。至于原因是什么,其实也不难推测。他要娶的是非利士女人,这违反了摩西律法关于不得与异族通婚的明确禁令。他的以色列同胞们即使不敢当面反对他,毕竟他力大无穷,但也不会支持他到亲自跑去非利士人的地盘为他庆祝。
所以参孙的婚宴上出现了一个极其尴尬的画面,新郎这边空无一人,岳父家不得不临时找了三十个非利士青年来充当他的伴郎。一个被神拣选从母腹中就被分别为圣的士师,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身边没有一个同族弟兄。他不是大卫,身边有约拿单可以交心;他也不是摩西,至少还有亚伦可以搭档。参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在战斗,一个人在犯错,一个人在承受后果。一个没有属灵同伴的人,无论恩赐多大,都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
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参孙开口了。他对这三十个非利士人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宴席之内能猜出来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猜不出来,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这些非利士人接受了赌约,因为他们有三十个人,有七天时间,觉得胜算在握。然后参孙说出了那个谜语: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
这个谜语的表面含义,对读过前文的人来说并不难理解。参孙之前在去亭拿的路上遇到一头狮子,在耶和华的灵的大能下徒手撕裂了它。后来他在经过那里时发现狮子的尸体里有一群蜜蜂在酿蜜,他就取了蜂蜜吃,也给了父母吃,但没有告诉他们蜂蜜是从哪里来的。吃的也就是蜂蜜,从吃者也就是狮子那里出来;甜的也就是蜂蜜,从强者也就是狮子那里出来。
一个不可能猜出的谜底
表面上就是这么简单,但问题在于这个谜语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公平的赌局。这不是一个难猜的谜语,而是一个不可能猜出来的谜语。因为它的谜底完全基于参孙个人的私密经历,他独自杀了那头狮子,没有告诉任何人,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蜂蜜是从狮子尸体里取出来的。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目睹了这件事,也没有任何逻辑推理能从谜面推导出谜底。这不是一个智力测试,而是一个陷阱。参孙知道这些非利士人不可能猜出来,所以他才敢设这么高的赌注。在那个年代,衣物全靠手工制作,价值极高。三十件里衣加三十套衣裳是一笔巨额财富。
不过,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放进士师记十四章四节的框架里,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么参孙出这道不可能被解开的谜语,设下这笔不可能被赢走的赌注,可能也是他制造冲突的策略之一。他想激怒这些人,想让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从而制造一个动手的借口。后来事态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下到亚实基伦,杀了三十个人来抢衣服还赌债。
整个谜语事件本质上是参孙往非利士人的火药桶里扔的一根火柴。出谜语这个行为本身在古代近东文化中并不罕见。谜语和格言式的说辞是当时社交场合常见的娱乐方式,但参孙把娱乐变成了赌局,又把赌局变成了战争的引信。参孙出的这个谜语,它的谜底本身就是他违反拿细耳人条例的证据。民数记六章规定拿细耳人不能接触死尸。参孙不仅接触了狮子的尸体,还把手伸进去掏蜂蜜吃了。他把从死尸中取出的食物给父母吃,却隐瞒了来源。更早之前他还出现在葡萄园里。拿细耳人是不能碰任何葡萄制品的。出现在葡萄园这个行为就已经是在试探自己的底线了。现在他在以饮酒为主题的宴席上用自己碰死尸的经历来编谜语搞赌博,换句话说,参孙在酒桌上把自己的罪行编成了一个谜语,作为一次喝酒赌博的游戏来使用。他不是在忏悔自己碰了死尸,他是在用这件事来展示自己的聪明,享受我有一个你们不知道的秘密的优越感。他把一个本应让他感到羞愧的违约行为变成了炫耀的资本。
如果他是一个对自己的拿细耳人身份有任何尊重的人,他应该在碰了死尸之后去悔悟,按照民数记六章的规定进行洁净仪式,包括剃头、献赎罪祭和燔祭,重新开始拿细耳人的分别时间。但参孙根本没有这样做,他不仅不去洁净自己,反而把自己的犯罪经历拿出来当游戏玩,在一群异教徒面前以此取乐,这是对分别为圣这个概念最彻底的嘲弄,不是来自外部的攻击,而是来自被分别者本人的不以为意。一个神从母腹中就分别出来的人,在非利士人的酒宴上拿自己违背誓约的行为编段子,这就是参孙走到这一步的属灵状态。
三天过去了,那三十个非利士人猜不出来,经文特别标注了三天这个时间节点,说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当然,他们猜不出来,首先是因为谜语根本无法从谜面推导出来,没有人见过蜜蜂在狮子尸体里筑巢的事,即使见过,也不会联想到参孙的个人经历。这个谜语与其说是一个谜语,不如说是一个基于隐藏知识的圈套。三十个人合力也猜不出来,跟他们的智商没有关系,纯粹是因为信息不对称。
三天:门徒也未明白的谜
但如果我们从预表的角度来看三天这个数字,一个对应关系就浮现了。耶稣基督死后被埋葬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的门徒同样猜不出他死亡的意义。他们看到他被钉十字架,被埋葬,但他们完全理解不了这件事为什么要发生,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记载,复活当天在以玛五斯路上行走的两个门徒对耶稣说:但我们素来所盼望要赎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这事成就,现在已经三天了。注意那个语气。三天了,他们已经放弃了希望,他们认为一切都结束了,他们无法理解从死亡中涌出生命这个看似矛盾的逻辑,直到耶稣亲自向他们显现,在掰饼的时候让他们认出他来,他们才解开了这个谜语。马可福音九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记载,耶稣明确告诉门徒,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以后过三天他要复活。但经文紧接着说,门徒却不明白这话,又不敢问他。他直接把答案告诉他们了,他们还是不明白。这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说的,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福音对不信的人来说,就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语。一个人怎么能通过死亡来带给别人生命?一头被撕裂的狮子体内怎么会有蜂蜜?法利赛人看见了耶稣的死,看见了空坟墓,看见了三天后门徒们声称的复活,他们到最后也没有解开这个谜语,因为解开这个谜语需要的不是头脑中的逻辑推理,而是圣灵的光照和信心的回应。
猜不出谜语的非利士人开始恐慌了,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他们做了一件暴露自己本性的事,去威胁参孙的妻子。士师记十四章十五节: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注意这些话是谁说的?这些人是新娘的亲戚和同胞,是她的自己人。他们不是去找参孙正面交涉,不是坦率地承认我们猜不出来,愿赌服输,而是转头去威胁一个跟赌约毫无关系的女人。他们说:我们要用火烧你和你父家,这不是空话。士师记十五章六节记载,非利士人后来确实烧死了她和她的父亲,他们对自己同族的女人施加死亡威胁,只是因为一条赌约上的利益纠纷。这个细节暴露了非利士文化的本质,残暴、功利,连自己人都不放过。他们不是参孙想象中那种可以通过联姻来建立关系的合作伙伴。
某种意义上,整个谜语事件客观上完成了一件事,让参孙亲眼看到了非利士人的真实面目。他们在利益受损时连自己人都会威胁杀害,更何况对待一个以色列人。同时,我们也需要对参孙的妻子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她不是一个天生的叛徒,她是一个在丈夫和自己的生死之间被迫做出选择的女人,而她几乎没有其他选项。参孙的妻子在生死威胁下开始日夜哭泣,纠缠参孙,逼他说出谜底。她的策略很简单,情感施压:你是恨我,不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把意思告诉我。参孙最初拒绝了,他说:连父母我都没有告诉,怎么能告诉你?但她持续哭到宴席第七天,经文用的词是她紧紧地催逼他,字面意思是,她折磨参孙,到了极点。最终,在第七天,参孙告诉了她,她立刻把答案转告了那三十个人。
第一次背叛与第二次重演
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结构性细节需要被看到,因为这个操控模式会在士师记十六章以几乎完全相同的形式重新出现。把两个场景并排对比时,对应关系清晰得惊人。亭拿的妻子对参孙说:你是恨我,不爱我。大利拉后来对参孙说: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几乎是同一句话的翻版。亭拿的妻子天天哭泣施压,直到参孙屈服。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甚至他心里烦闷要死,手法完全一样。亭拿的妻子胜在利用了参孙对纠缠的厌烦来突破他的心理防线。大利拉同样胜在于此。亭拿的妻子把秘密告诉了她的同族人,导致参孙蒙受损失。大利拉把秘密告诉了非利士首领,导致参孙失去一切。同一个套路,参孙中了两次。第一次的代价是三十件衣服和一个破碎的婚姻,第二次的代价是他的力量、他的眼睛、他的自由,最终还有他的生命。
第十四章的谜语事件不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它是第十六章悲剧的一次完整预演,是一次代价相对较小的排练。这次排练给了参孙一个学习教训的机会,但他完全没有从中汲取任何教训。同一个陷阱,他第二次掉进去时比第一次还深。但是,在这段婚姻中,双方都缺乏基本的信任。参孙没有告诉妻子那些威胁他的非利士人是什么样的人,妻子也没有告诉参孙自己受到了死亡威胁。如果她告诉了参孙,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保护她和她的家人,但她选择不求助于丈夫,而是选择出卖丈夫的秘密来自保。这说明她内心深处并不真正信任参孙能够或者愿意保护她。这段婚姻从开始就建立在外貌的吸引力上,不是建立在任何真正的了解和互信上,所以在第一次受到考验时就碎裂了。
第七天日落之前,那三十个非利士人来到参孙面前说出了答案: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立刻知道了他们怎么得到的答案。他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的谜语。母牛犊在古代近东文化中是一种珍贵的,通常不被用于耕作的年幼母牛。耕地是用成年公牛来干的重活,没有人会拿母牛犊去耕田。参孙这句话的含义是:你们利用了一个不应该被利用的人来达到你们的目的,你们把我的妻子当作套取情报的工具,就像把一头不该拉犁的母牛犊拉去耕地一样。有人认为这只是参孙在骂妻子,但从文化语境来看,这句话的矛头更多指向的是那三十个非利士人,意思是你们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你们耕了不该被耕的地。当然,无论怎么解读,用牲畜来比喻自己的妻子终究不是一个明智的措词。
什么比蜜更甜?什么比狮子更强?
但是,我现在要把话题拉回到非利士人说出的那个答案上来。因为那句话,如果从基督论的角度重新审视,会产生一个惊人的叙事反转。非利士人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他们说这话的时候不过是在得意洋洋地复述参孙谜语中的两个关键意象,蜜和狮子。但如果我们把这句话当作一个独立的问题来正式回答,什么比蜜更甜?诗篇十九篇十节说: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三节说: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比蜜更甜的,是神的话语,是耶稣基督所带来的救赎恩典,是罪得赦免和永生的确据。什么比狮子更强?启示录五章五节说: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以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比一切狮子都强的,是犹大支派的狮子,是耶稣基督本身,是那不可被任何力量胜过的神的爱。非利士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间问出了整本圣经的核心问题,而唯一配得的答案就是耶稣基督。他们以为自己在回答一个关于动物和食物的趣味问题,但从预言的维度来看,他们说出了一个比参孙原始谜语更深的真理。
这种说话者本人完全不理解自己话语深意的现象,在圣经中并不罕见。比如约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九节到五十二节,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他说这话是出于政治算计,想除掉一个麻烦人物。但约翰紧接着评论说,这话不是出于自己说的,是因他本年做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该亚法在自己不理解的情况下说出了一句准确的弥赛亚预言。
参孙和这些非利士人在这个婚宴上做的事情,在结构上是完全相同的。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话到底在指向什么。现在让我们回到参孙谜语的原文,从基督论的角度做一次系统性的解读。吃的从吃者出来。在参孙的个人经历中,吃者就是那头攻击他的狮子。在圣经的象征体系中,狮子同时指向两个方向。彼得前书五章八节说:务要谨守,儆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这里的吼叫狮子指向撒但。启示录五章五节说: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已经得胜。这里的狮子指向基督。表面上看,同一个意象指向两个完全相反的存在,似乎矛盾。但仔细观察经文的叙事结构,会发现这两个层面实际上分布在故事的不同阶段。参孙第一次遇到狮子时,狮子是活着的,正在发出吼叫,试图攻击和吞噬他。这是一头活的,具有攻击性的吼叫之狮,符合彼得前书对撒但的描述。但参孙后来回去看到的是狮子的尸体,一头已经死去的狮子,从这头死去的狮子体内涌出了蜂蜜。这里有一个在自然界中人人都知道的基本事实:你绝不可能在一头活着的狮子体内看到蜂巢。蜜蜂不会在活的猛兽体内筑巢,它们会被吞噬或驱赶。蜂巢只有在狮子死后才会出现在它的尸体中。狮子必须先死,蜂蜜才能产生。
从死去的狮子到十字架
把这个简单的自然规律放进基督论的框架,犹大支派的狮子耶稣基督必须先死,救恩的甜蜜才能从他的死亡中涌出来。如果基督没有被钉十字架,没有死去,没有被埋葬,就不会有复活,也不会有福音,死亡中涌出生命。这个看似矛盾的逻辑,恰恰是整个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节亲自阐明了这个原则: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而参孙在亭拿的婚宴上,在一个喝酒赌博的场合,无意间用一句谜语精确地描述了这个原则。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四节中也有类似结构的预表: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蛇是撒但的象征,但铜蛇却被用来预表基督,因为他本来不知罪,却替我们成为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罪的形象,就像那铜蛇承担了咬伤以色列人的毒蛇的形象一样。同理,那头死去的狮子曾经是吞噬者的形象,在死后却变成了生命和甜蜜的来源。
甜的从强者出来,强者在参孙的经验中是那头年轻力壮的狮子,根据以赛亚书九章六节描述将来的弥赛亚,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其中全能的神这个称谓就是强者的终极定义。从这位强者的死亡中流出的甜是什么?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三至五十五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这里顺便再告诉大家一件有趣的事,从基督被刺的肋旁流出了血和水,从死去的狮子体内流出了蜂蜜,两者在画面上非常相似。
蜂蜜、神的话语与恩典
参孙从狮子尸体中取出蜂蜜,自己吃了也给父母吃。这个动作本身也有预表含义,基督的死不只是为一个人的,恩典要被分享,福音要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从一个家庭传到另一个家庭,正如参孙把蜂蜜分给了他的父母。蜂蜜在圣经中的象征意义远不止于甜这一个维度,它构成了一个贯穿旧约和新约的完整象征体系。出埃及记十六章三十一节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吃的吗哪,滋味如同搀蜜的薄饼,吗哪是天上降下的粮食,预表基督是从天降下的生命之粮,而吗哪的味道就是蜂蜜的味道。诗篇八十一篇十六节说:他也必拿上好的麦子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磐石是谁?哥林多前书十章四节的答案非常明确,那磐石就是基督。从磐石中流出蜂蜜,从基督中流出恩典,结构完全平行。以西结书三章一至三节记载神让以西结吃一卷书卷象征神的话语。以西结说,口中觉得其甜如蜜。启示录十章九至十节,约翰同样吃了天使手中的小书卷,说在我口中甜如蜜,但同时也说肚子觉得发苦。关于这个苦的维度,参孙的谜语中没有提及,因为从犹大支派的狮子中流出的蜂蜜纯粹是恩典,不掺杂审判的苦味,那是给领受恩典之人的。箴言二十四章十三至十四节说:我儿,你要吃蜜,因为是好的。吃蜂房下滴的蜜,便觉甘甜。你心得了智慧,也必觉得如此。你若找着,至终必有善报。你的指望,也不至断绝。蜂蜜与智慧被直接并列。
关于应许之地,出埃及记三章八节用流奶与蜜之地来形容迦南。以色列人历经旷野的磨难后进入应许之地,迎接他们的是蜂蜜,基督徒走出罪的捆绑进入救恩时,迎接人们的也是属灵的蜂蜜,也就是恩典的甘甜。参孙在去亭拿的路上从狮子尸体中取蜂蜜吃,以色列人在去应许之地的路上在旷野吃到如蜜甘甜的吗哪。两个叙事的结构是平行的,所以当参孙说甜的从强者出来时,他的一句话将蜂蜜、神的话语、智慧、基督、应许之地全部串联在了一个短短的谜面之中,一个在酒桌上随口出的谜语触碰了圣经象征体系中如此多的层面,这绝对不是参孙自己能设计出来的。
三十件衣裳与赎价的对比
再看三十件衣服这个数字,参孙输了赌约,需要赔给对方三十件里衣和三十套衣裳,他怎么解决。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底的人。他用杀戮来偿还赌债,去另一个非利士城市杀了三十个与此事完全无关的人扒了他们的衣服来抵债,这是一个在道德上极其可疑的行为。但经文说,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说明神在这件事中有他自己的目的,对非利士人的审判已经开始启动了。三十件衣服这个数字在后来的弥赛亚叙事中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十五节,犹大对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 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参孙因为谜语被泄露而遭受三十份的损失,基督因为犹大的出卖而被三十块银子卖了。两次事件都涉及亲近之人的背叛,参孙被妻子出卖,基督被门徒出卖,两次事件中背叛的代价都与同一个数字三十相关联。我们再往更深一层分析,圣经中衣服经常象征义,启示录十九章八节描述新妇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参孙用三十个非利士人的衣服来偿还他的赌债,这是一个在预表层面上被扭曲的赎价行为。基督用自己的义来偿还人类无法偿还的罪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完全的、一次完成的赎价行为。参孙需要杀三十个人才能凑齐衣服,他的赎价建立在对无辜者的暴力之上。基督只牺牲了一个人,就是他自己,就完成了永恒的救赎。他的赎价建立在自我牺牲之上,预表和本体之间的对比正是通过这种形式相似但实质相反的张力来传递其神学信息。
参孙本人几乎可以确定并不理解自己所出的这个谜语的真正含义,他以为自己在说一个关于狮子和蜂蜜的趣味故事,他以为谜底就是我杀了一头狮子,后来从尸体里掏了蜂蜜,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个人经历,但他不知道的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个谜语指向了一千多年后的各各他山。吃的从吃者出来,意思是生命的粮从犹大支派的狮子的死亡中涌出,甜的从强者出来,意思是恩典的甘甜从全能者的自我牺牲中涌出。参孙不知道自己在做预言,就像该亚法不知道自己在做预言一样,神使用了一个在酒桌上炫耀自己经历的人,在那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他的嘴说出了一句指向基督十字架的预言,而这就构成了吃的从吃者出来的又一层应验。从参孙这个在属灵上被罪吞吃的人身上,神取出了一份属灵的粮食供后世的信徒使用。从这个在道德上破碎不堪的器皿中,神倒出了基督论的蜂蜜,这就是神的主权在叙事层面的运作方式。它不需要等到一个完美的人出现才能说话,它可以通过任何人,在任何场合,甚至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想要传达的信息嵌入到历史的文本之中。
从吃者中取出蜂蜜
关于这个谜语,最后再跟大家探讨一个维度,那就是它与信徒生命经验之间的关系。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这个原则不仅指向基督的十字架,也描述了一个在信徒生活中反复出现的经验模式。约伯记十四章一节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传道书二章二十三节说:因为他日日忧虑,他的劳苦成为愁烦。连夜间心也不安。这也是虚空。苦难是一个吃者,它消耗你的精力,吞噬你的快乐,侵蚀你的信心。苦难是一个强者,它强大到你靠自己根本无法战胜。但对于住在基督里的人来说,这个吃者最终吃不掉你,反而你可以从这个试图吞噬你的东西身上取到蜂蜜。那些经历过重大试炼的信徒往往能说出一句听起来矛盾的话:我不希望重来一次,但我不后悔经历了这些。为什么?因为在试炼中他们经历了神的信实,那是在平顺的日子里永远体会不到的深度和真实。他们从吃者身上取到了蜂蜜,诗篇二十三篇五节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不是在敌人被消灭之后,而是在敌人面前,在吃者在场的时候,神就预备了食物。创世记五十章二十节,约瑟对那些曾经把他卖到埃及的兄弟们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从吞吃约瑟的那个吃者中间涌出了供养整个雅各家族的粮食,从那些强壮的恶行中涌出了甜的结局。罗马书八章二十八节的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这就是参孙谜语在信徒生命中的实际应用。那个被设计来吞噬你的东西,最终可以成为供养你的东西。但前提是你住在基督里面。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四章十七节写道: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苦楚是至暂的,但荣耀是永远的。吃者是暂时的,但从吃者体内取出的蜂蜜是永恒。
回到参孙故事本身。参孙在亭拿出了谜语之后,一连串事件接踵而至。妻子的背叛,三十个非利士人的欺诈,他愤怒地下到亚实基伦杀了三十人,回到父家,妻子被岳父送给了他的伴郎。整个过程看起来是一场彻底的失败。他没有赢得赌约的收益,也没有保住自己的妻子。但是,这一连串失败,恰恰是神将参孙从一段违反律法的婚姻中抽离出来的过程。参孙的父母反对这桩婚事,但劝不动他。神没有从天上降一道闪电来阻止他,而是让事态按照人性的规律自然发展。非利士人的残暴本性,妻子在压力下的背叛,岳父的草率决定,每一步都是人在做自己的选择。但每一步的结果都在把参孙推离这段不应该存在的关系。最终,参孙回家了,婚姻破裂了。而神对非利士人的审判,通过亚实基伦那三十人的死,已经在一个参孙本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的层面上启动了。士师记十四章四节说的耶和华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通过参孙自己制造的这场闹剧得到了实现。尽管参孙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在执行谁的议程,这就是参孙谜语最终的深层反讽。参孙以为自己在跟三十个非利士人玩智力游戏,非利士人以为这只是一场他们输不起的赌博,参孙的妻子以为这只是一个需要从丈夫嘴里套出来的答案。但实际上,这个在酒桌上被随口说出的句子,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承载了远超所有在场者理解能力的含义。它描述了基督的十字架,从死亡中涌出生命。它描述了信徒的苦难经验,从试炼中涌出成长。它描述了神的主权在叙事中的运作方式,即使通过一个在道德上破碎的器皿,神仍然将他想说的话准确无误地嵌入了历史的文本中。
在数学中,一个概念可以来形容圣经的结构,叫做分形。在分形数学中,同一个模式在不同的尺度上无限重复。你放大一个分形图案的一个微小局部,看到的结构和你缩小到全图时看到的是一样的,这就是自相似性。圣经的结构就是这样运作的。同一个死亡中涌出生命的模式,在以撒被献上又被赎回时出现了,在约瑟被卖到埃及最终成为宰相时出现了,在以色列人过红海脱离死亡之地时出现了,在参孙的谜语中出现了,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以终极的不可超越的形式出现了。参孙的谜语就是这个分形结构中的一个微缩节点,一个在不经意间被嵌入叙事的模式标记。圣经背后的那位终极作者,在参孙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他的嘴在文本中留下了一个签名,这个签名的指向只有一个,就是基督。整本圣经唯一的谜语指向的是整本圣经唯一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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